職業培訓券分“通用券”、“定向券”。“通用券”由人力社保部門統一制券、發券;“定向券”可設定具體的工種信息,由培訓機構根據個人報名情況向各屬地人力社保部門申請制券、定向發券。職業培訓券可通過浙里辦、微信和支付寶等應用程序客戶端進行領取,也可以在電子社保卡應用程序客戶端的“職業培訓券”應用模塊 -“我的卡券”中查看相關信息。
職業技能“通用券”領取人員需滿足兩個條件:一是在當地(以區縣市為單位)依法繳納失業保險。二是在該地已累計繳納滿12個月失業保險的人員(機關事業在編人員除外)。該券可在全省內跨區域使用,取證后到失業保險繳納地進行補貼。
職業技能“定向券”領取人員需滿足以下條件:領取人員為當地就業或創業的技能勞動者、繳納失業保險人員、具有當地戶籍的失業人員。該券不跨行政區域或財政資金結算區域使用。
1、領取職業培訓券:可通過浙里辦、微信和支付寶等應用程序客戶端進行領取。
方式一:下載并登陸“浙里辦”APP,搜索“技能浙江”-“工匠學堂”欄目,點擊“職業培訓券”并關聯電子社保卡,在電子社保卡中選擇“職業培訓券”欄目,在“我的卡券”中領取職業培訓券。方式二:下載并登錄“微信”APP,通過小程序搜索“電子社保卡”,進入“職業培訓券”應用菜單,在“我的卡券”中領取職業培訓券。方式三:下載并登錄“支付寶”APP,搜索“電子社保卡”,在社保服務中找到“電子社保卡”,進入“職業培訓券”應用菜單,在“我的卡券”中領取職業培訓券。
如培訓學員未由業務系統自動獲取的,可聯系培訓機構申領“定向券”。
2、使用職業培訓券:培訓學員到機構培訓報名時,點擊“職業培訓券”-“我的卡券”-“去使用”按鈕,進行密碼或人臉識別認證后,系統自動生成二維碼。
補貼方式
勞動者憑借“通用券”自主報名、繳納培訓費,人力社保部門憑取得的職業資格(技能等級)證書和已使用的培訓券信息對個人進行補貼。勞動者憑借“定向券”免費參加培訓,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后直接對培訓機構或企業等培訓主體予以補貼。